2014年1月26日 星期日

處理少年事件守密原則之探討

這篇文章本來是受法學教室邀約而寫的,寫了幾個晚上,共寫了四千字左右。月旦寫信來說,我必須將文章刪到兩千字,不然不符格式,無法刊登,並建議我要刪那些地方。開玩笑,我都覺得沒寫清楚了,還要我刪字數,我又不是只寫甲說乙說的人。火大了,不投稿了。正當此際,法令月刊催稿催得很凶,我已經拖了半年了,所以一鼓作氣,將四千字擴充到一萬四千字,交稿了事。不過,回頭看看這篇文章,確實只要兩千字就可以說明清楚,一萬四千字,很多都是贅言。當然啦,這是以讀者都是少事法專家為前提的確認。
請享用。
下載:臺大NTUSPA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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