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的攙偽、假冒—一個比較法上的省思
匆促間寫出來的文章,與最高法院的刑庭會議的結論迥異。這篇文章充分表達出我國立法的草率與司法的怠慢。刊登於法令月刊67卷10期。民國105年10月。不過,於此公開的內文,只是未經修飾過的原稿而已。
個人檔案?我不會有個人檔案。 知道的人,就會知道,不知道的人,仍舊不會知道。 大頭照的圖片是阿妹妹。養了十七年,於2012年10月20日早上,在我和我老婆的撫慰下逝去。阿妹妹是我和我老婆的最愛,我相信她永遠會活在我們的心中。 還有,如果你有下載,請留言說明身分與下載目的, 我想知道到底誰在怎樣的目的下,利用我的論文。 我放棄智慧財產權,也應該獲得這種些微的回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