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2月26日 星期一

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的攙偽、假冒—一個比較法上的省思

匆促間寫出來的文章,與最高法院的刑庭會議的結論迥異。這篇文章充分表達出我國立法的草率與司法的怠慢。刊登於法令月刊67卷10期。民國105年10月。不過,於此公開的內文,只是未經修飾過的原稿而已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下載文章者,請留言,不要拉完大便不擦屁股。